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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公安局事业单位招聘1名文秘人员的公告
郴州市公安局关于2015年5月招聘1名文秘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文秘队伍建设,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专业文职人员1名,湖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net/hunangwy/)外派采编组记者为大家整理汇总相关的招聘信息。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年龄为20-35周岁之间,女,大专以上学历。
2、热爱文秘工作,熟悉电脑操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3、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情操,保守工作秘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其他不宜进入的。
二、招聘的岗位
1、警令部、刑侦支队文秘人员各1名。
三、报名、考试与录用
1、报名
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相关奖励证书(或发表的作品)到市公安局警令部701房间(青年大道318号)报到。报名时间:2015年5月8日-20日,联系人:欧阳小毛,联系电话:2286257。
2、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成绩100分,以操作计算机撰写命题作文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文秘写作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3、家住郴州市城区的优先。
4、录用
根据笔试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之和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安排在相应岗位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往下递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
三、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1500元/月、餐费330元/月;单位支付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金除外。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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