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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云南公招主考方需为误导考生承担责任:
今年云南公务员考试设置了一道要求考生上网确认的程序,导致2100多名考生意外出局,包括众多笔试成绩第一者。而其中最无奈的,是那些没有电脑、上网不便的山区考生。专家指责云南盲目跟风。
任何制度的设计,都是为了更大限度地实现公招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然而,云南公务员考试设置的“上网确认”制度,非但未能体现“三公”,反而人为地给公招设置了一道障碍,导致2100多名考生在笔试之后意外受阻,竞考云南公务员的美梦就此破灭。
一项制度伤及了2100多名考生的利益,这项制度的可行性就值得仔细考量了。无论从哪个角度上看,增设“上网确认”程序,并非给公考“锦上添花”,倒是透露出“画蛇添足”的意味。更重要的是,“上网确认”与“三公”原则背道而驰。
先说公开。虽然云南有关部门尽到了告知义务,在《招考公告》中公开了“上网确认”这个程序,但公开得不够透明,不够充分,不够彻底。应该说,既然“上网确认”是新增加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就必须用各种方式对考生进行公开说明和重点提示;特别是对那些已通过了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应采取打电话、邮寄信函等方式,进行“一对一”式的告知。遗憾的是,有关部门并没有这样做,使许多考生不知晓或忽视了“上网确认”这个环节。
再说公正。就因为多出了“上网确认”这道程序,就因为有关部门对相关信息公开得不够彻底,未能完全尽到告知义务,导致2100余名考生错过了“上网确认”的期限。问题是,有关部门在信息公开上承在一定的过失,却不愿意承担责任,也不给考生一个重新“上网确认”的机会。也就是说,公招组织者的过失,全部由考生去“埋单”,这还谈何公正?
最后谈公平。在“上网确认”制度面前,看似人人平等,实则不然。制度的设计,是为了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上网确认”制度,对于地处偏远山区的考生来说,却是一种歧视。要知道,有的地方至今没有通网络,有的考生家境贫困,没有能力购置电脑,这些考生根本无法进行“上网确认”;如果他们因此而失去竞考云南公务员考试被录用的机会,就折射出“上网确认”制度剥夺了部分考生的权利,也损害了公平。
由此可见,“上网确认”制度还是废止为好。此外,云南应敞开胸襟,给那些错失“上网确认”时机的考生一个补救机会,让公招制度既体现公开、公正和公平,又彰显以人为本的人性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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