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_2014年六安市叶集试验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更新时间:2018-12-18 来源:安徽 点击:

【www.haixia51.com--安徽】

  2014年度六安市叶集试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徽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anhui/)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组织方式

  成立2014年叶集试验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组,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中共叶集试验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招聘计划的报批、招考公告的发布、现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专业笔试(或专业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组织实施、确定拟聘人员以及公示、审批等。

  三、招聘计划

  2014年度叶集试验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3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2014年度六安市叶集试验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五、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1日-15日

  2、报名地点:中共叶集试验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叶集汽车站东侧<300m>区直单位综合办公楼四楼428室)

  3、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对部分学校尚未颁发学历证书的,则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2)属历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各1份)。

  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及其复印件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除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其中大学生“村官”须同时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须同时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同时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须同时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现场报名的同时,须递交加分申请等材料,经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叶集政府网、叶集先锋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笔试科目每科增加2分。报名结束后不再补办。

  报考人员均须填写《2014年度六安市叶集试验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也可在报名现场领取),并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45元/科)、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属于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及四类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样式详见附件3)。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笔试准考证》。报考者于2014年7月11日—12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持《笔试准考证》、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到原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关岗位,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当场对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逾期不予办理。

  (三)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2科。笔试时间安排在7月中旬,笔试地点设在叶集试验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2科笔试成绩合计须达到120分,报考区广播电视台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轮规定程序。

  《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为120分。

  《专业知识》笔试的考试内容: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满分为120分。具体考试方式详见《2014年度六安市叶集试验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岗位)一览表》(附件1)。

  笔试成绩将及时在叶集政府网、叶集先锋网公布。

  (四)专业面试

  除区广播电视台采取专业面试外,其他单位招聘岗位均不需要进行专业面试。

  根据区广播电视台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面试的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有数名考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专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组织专业面试。专业面试采用试讲和试镜方式进行,考生需完成朗读规定稿件、命题演讲、模拟采访及试镜测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专业面试人员素质,确定专业面试成绩60分为最低分数线,对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成绩合成

  考生的考试最终综合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和《专业知识》笔试(专业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计算方式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专业知识》笔试(专业面试)成绩×60%。如最后一名同分,则按《专业知识》笔试(专业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笔试(专业面试)最后一道题的得分确定排序。

  (六)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者出现缺额的,可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递补体检及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叶集政府网、叶集先锋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中共叶集试验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办理审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4年11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再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叶集试验区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孙岗卫生院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期间按《叶集试验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一)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公告解释。本《公告》由中共叶集试验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三)信息查询。2014年度六安市叶集试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务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叶集政府网(网址:http://www.ahyeji.gov.cn/)、叶集先锋网(网址:http://www.yjxf.gov.cn/)查询、查阅。

  (四)培训用书。本次考试,中共叶集试验区工委组织人事部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五)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564-2770129,6712380

  监督电话:0564-2770080,2770123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2014年度六安市叶集试验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岗位)一览表;

  2、2014年度六安市叶集试验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3、同意报考介绍信样式。

  中共叶集试验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14年6月4日

  附件1:2014年叶集试验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14年叶集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2014年叶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样式.doc

本文来源:https://www.haixia51.com/df/334302/

推荐内容

为您推荐

安徽永远吹冲锋号观后感锦集四篇

观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连续剧或参观展览等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安徽永远吹冲锋号观后感锦集四篇,欢迎品鉴!

2024-01-30 19:39:59  

[老师殴打学生事件永州]安徽暴力学生殴打老师 安徽学生殴打老师视频曝光

还记得小时候刚上学那会,在学校我们总是听到这么一句话学生是未来祖国的花朵,而老师则是辛勤的园丁,这样听起来老师与学生好像很和谐,但是如今的社会,校园暴力越来越普遍,之前我们看到的都是学生与学生之间打架斗殴,老师大学生这样的事例,但是近日却爆出了一则新闻安徽暴力学生殴打老师,现在的学生太猖狂了,我们通

2019-08-13 16:08:22   学生殴打老师事件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徽省供给侧改革方案全文,安徽省供给侧改革方案出台

据安徽商报消息,刚刚过去的“十二五”,合肥抓住中部崛起、产业转移、自主创新、区划调整等历史性机遇,探索出一条“创新、转型、升级”的科学发展之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厚积薄发的上升期。下一个“风口”在哪?在不久前公布的合肥“十三五”规划中,合肥市提出未来五年创建“健康合肥”的计划。实际上,“以生命科学

2019-06-14 13:14:23   安徽农业供给侧改革  

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全文【最新】

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促进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本条例所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2019-05-24 11:43:44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凌家滩遗址|安徽省凌家滩遗址保护条例全文

安徽省凌家滩遗址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凌家滩遗址的保护,继承优秀传统文化,让文化遗产惠及人民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凌家滩遗址范围内的文物保护、考古发掘、研究展示、开发利用、生产生活、参观游览等活动。

2019-05-24 11:43:44   安徽含山凌家滩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