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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山西省直机关行政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我校(院)队伍建设,做好2014年招收、录用事业(教学、教辅)人员选拔聘用工作,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院)实际情况,制订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山西省直机关行政学院(以下简称“省直党校(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根据省委组织部对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批复意见,现公告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招聘原则
(一) 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计划内,按照自主招聘方式制定本方案。
(二) 遵循“干什么,考什么,以用为本”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
(四) 本次招聘从报名、资格审查、命题、笔试、阅卷、面试至总成绩排名,全部委托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以下简称“省人力资源市场”)进行。
(五) 省直党校(院)全程协助省人力资源市场完成本次招聘。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指导和监督本次招聘。
二、 组织领导
省直党校(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招聘事宜。
三、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研室工作人员岗位1名,教辅工作人员岗位2名。招聘专业与人数分布情况见《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 报名程序
(一) 发布招聘公告
1、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25日;
2、公告发布网站:
三晋红e网:http://www.sxdygbjy.com/
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网:http://www.sxszdx.gov.cn/
(二) 组织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 岗位年龄要求
教研室工作人员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含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 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不含11月25日);
教辅工作人员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不含11月25日);
(4) 专业条件参见附件1《2014年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5)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曾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 现役军人;
(5)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6) 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原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7) 现在读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8)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9) 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者。
3、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 (1)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可在2014年11月26日9:00至 2014年11月28日9:00期间登录三晋红e网http://www.sxdygbjy.com/或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网:http://www.sxszdx.gov.cn/,下载填写《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送邮件至4932706@163.com,邮件发送完成,报名申请成功,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同时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下载填写《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效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不采用)进行报名,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必须与所报专业一致。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或取消并公告,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2)现场确认及提交有关资料
现场确认地址为:太原市新建南路81号山西省就业服务局一楼9号窗口,0351-2304884,联系人:门老师。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9:00至 2014年12月2日18:00。
现场确认时,报名考生必须本人进行确认,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a) 《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件2);
(b)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c) 6张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背面标注姓名及报考专业);
(d)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三) 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
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可于现场确认当天向现场工作人员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五、 笔试
1、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笔试前两日到太原市新建南路81号山西省就业服务局一楼9号窗口领取准考证。
联系人:门老师 联系电话:0351-2304884。
2、笔试命题内容及要求
(1) 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及所报考岗位的业务能力。
(2) 基础部分题占30%,中等难度的题占40%,较高难度的题占30%。题型为选择题、简答题和论述题。题型比例为选择题占30%、简答题占40%、论述题占30%。
(3) 以考生120分钟时间完成为标准。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2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考生凭二代身份证件原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效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不采用)及准考证参加笔试,自备考试工具: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等。
6、笔试成绩查询及发布专业测试和面试公告
笔试结束3天后,考生可登录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网http:// www.sxszdx.gov.cn/查询笔试成绩。在显着位置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法、要求等。
六、面试
以岗位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达3:1,将实际参加笔试者确定为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效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不采用)。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条件和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岗位实务要求等。
面试程序:
① 考生按照安排的时段提前60分钟到考场指定的地点报到,并由工作人员审查有效证件进行检录。
② 考生进入候考区后,抽取面试顺序号并进行登记,登记完成后进入对应的候考室候考,面试时间为10分钟。
③ 考生由引导员带入考场后开始面试,面试过程中只能说出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透露其他个人信息。
④ 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到指定场所休息,在面试全部结束后,统一离开。
⑤ 面试评委由省直机关党校和外请人员共7名组成,其中省直机关党校人员不超过3名。
七、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考生总成绩的40%。
考生面试成绩由专家小组组长和现场监督人员确认并签字。如果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 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九、成绩公布
总成绩及排名顺序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
十、体检与考察
(一) 确定人选
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
(二) 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修订)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省直党校招聘工作领导组报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在另一医院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 考察
省直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工作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察。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四) 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省直党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按照公开招聘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三晋红e网和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确定的拟聘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省直党校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报批备案,同意后,由省直党校(院)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
十二、聘用人员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事业性质,待遇按国家有关同类人员规定执行。
十三、纪律与监督
省直党校(院)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和纪律,接受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一) 省直党校(院)招聘机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省直党校(院)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十四、咨询
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人事处
联系电话:0351-2776351
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0351-277634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
附件:
1、《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
山西省直机关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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