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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革命纪念馆公开招聘业务人员实施方案:
随着“一号工程”延安革命纪念馆新馆的建成和全面免费对外开放,管理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运行的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加之国家有关部门对国家一级博 物馆规范化管理要求,急需专业技术人才。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原陕人发【2006】10号)和《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实施办法(暂行)》(原延市人发【2008】14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延安革命纪念馆工作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史、现代史专业及财会专业工作人员。为了使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业务人员5名。其中党史、现代史专业3名,财会专业2名(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4、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时间安排
12月30日前: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12月30日至2011年1月4日:延安革命纪念馆报名;
1月6日:延安革命纪念馆二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
1月8日至1月10日:考试、实践技能考核(详见准考证);
1月11日:体检
1月12日至元月17日公示;
元月18日前确定应聘人员并办理手续。
四、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在“延安革命纪念馆公开招聘业务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1、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延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yanan.gov.cn)、《延安日报》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持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2寸彩色照片3张、个人简历于12月30日至2011年1月4日在延安革命纪念馆报名;2011年1月4日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在延安革命纪念馆二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核)
这次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鉴于延安革命纪念馆实际情况,本着召之即来、来之能用,注重实际能力的原则,对业务人员的招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业专业知识考试、面试、实践技能考核,择优录取。
4、体检
考试、考核合格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
5、考察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道德修养等。
6、聘用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结果提出初录意见,市人社局审核,最后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发给《延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通知书》,由纪念馆统一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等手续。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7、聘用人员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整个招聘工作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成立延安革命纪念馆公开招聘业务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建儒---延安革命纪念馆党委书记、馆长
副组长:曹世昌---市文物局纪检监察员
武彦虎---市人社局政策法规与计划科科长
成 员:霍静廉---延安革命纪念馆副馆长
石和平---延安革命纪念馆副馆长
王改户---延安革命纪念馆副馆长
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全面领导,研究审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招聘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念馆
主 任:张建儒 延安革命纪念馆党委书记、馆长
副主任:石和平 延安革命纪念馆副馆长
成 员:王晓英 延安革命纪念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录取等招聘日常工作。
六、纪律要求
这次公开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人事部门参与监督。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参与招聘人员要严格考试纪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明确责任,杜绝徇私舞弊,严防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招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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