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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江苏公务员考试要过“转正”关 未过考核将取消录用:
通过江苏公务员考试还要过“转正”关。8月1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首次启动对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录用。据悉,新录用公务员自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此次将有800余名2010年度新录用人员参与转正考核。
德、能、勤、绩、廉、学,一个都不能少。本次考核的对象是2010年度全市党政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公务员,以及我市公安机关从公安警察院校应届毕业生中招录的人民警察和通过特殊职位招录的人民警察。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新录用的人员也将同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据悉,在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表现良好,能够正常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备拟任职位的素质和潜能,考核等次定为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试用期内具有六种情形之一的,考核为不合格:工作能力差,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未经同意不参加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或经初任培训考试不合格的;违反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并造成严重损失或较坏影响的;道德败坏、诚信缺失,在群众中或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不具备拟任职位条件的情形。
有关人士介绍,被考核人除了要进行个人总结、述职,还要接受民主评议、组织评定,最终考核登记表将计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后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的依据。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由任免机关在三十日内正式办理工资转正定级和公务员任职、登记等相关手续。据称,我市今后将建立长效机制,每年对新录用人员进行转正考核,从源头上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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