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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与录用
在体检、考察环节或录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原则上不进行递补。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递补的,须由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按程序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和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
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评)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评)。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命题组、 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689102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731-82217349 82219372
(二)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一部0731—82217753、84688383
(三)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信息技术部0731—82688018
四、本次招考政策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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