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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二○一二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部分
职位补充体检暨委托考察
体检合格对象的公告
按照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关于二○一二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森林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点击浏览)和先前我们联合发布的相关体检公告的规定,我们于2013年11月22日组织需补充检查的人员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了补充检查。
本次补检共2名:李心(准考证号:2110413015910)、雷静(准考证号:2110413031027),该2人在2013年1月26日首检时因处于孕期暂不补检。现孕期结束,根据本人书面申请进行了补检。
根据承检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李心、雷静等2名参检对象体检均合格。经研究,决定委托相关部门对2名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南江县所设职位(职位编码:1130215)的1名考生(李心,女,报考职位:南江县傅家乡财政,准考证号:2110413015910),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609室,联系电话:8222169,联系人:岳先生)负责。
二、报考通江县所设职位(职位编码:1130321)的1名考生(雷静,女,报考职位:通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综合(1),准考证号:2110413031027),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通江县诺江镇东街58号3楼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7233235,联系人:万先生)负责。
考察严格按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点击浏览)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请接受考察的对象及时下载本公告所附《巴中市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表》(详见附件,点击浏览),于2013年11月28日前按该表所附“填表说明”填写后寄(传)至负责考察的部门(单位)。
市公务员办公室公务员管理二科联系电话:0827-5266060,联系人:贺女士、蒲女士。
附件:巴中市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录用考察表(样表)(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Word格式)。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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