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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海公务员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已结束。据悉,此次面向全省公开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共1191名。2016年青海公务员考试报名将于2016年4月1日进行,想要报考的同学尽早准备是有必要的。
参考历年招考条件可知青海2016年招考条件为:
一、报考年龄的规定
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方法是:出生日期以本人人事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记载的时间为依据,截止日期以公务员招录考试报名当日为止。
二、工作经历及起始时间的界定
工作经历是指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后工作的时间。截止日期为公务员招录考试报名当日为止。
1、在国有企事业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选派之日算起(脱产学习和借用到州及以上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时间除外)。到公益性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毕业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5、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优惠政策
1.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报考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符合以上优惠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想要提前了解青海公务员考试招考条件及报考要求,青海的一些考试政策变化考生可以参考:
点击查看:2015年青海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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