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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遂宁公安”官方微博发布消息,一名交警在遂宁御景山小区外发现一辆违停的小车,司机在挡风玻璃上留了一张纸条,司机称接病人耽搁10分钟。交警等了8分钟后,看见驾驶员扶着病人过来了,没有抄牌。该微博一发,引发了众多网友点赞:人与人之间还是信任的。(5月14日四川在线)
这是一则由当地交警官方微博发出的消息,很显然,这是一次得到官方和民众齐齐点赞的执法。从原始朴素的情感出发,这的确是一则温暖的“人与人之间还是信任的”故事。 如果这发生在个体之间,这样的温暖,当然是值得点赞的,但是,这是发生在执法与被执法者之间的“信任”故事,准确来说,这两者之间是需要信任的,但是,执法最首要的特征在于刚性,甚至必须以其应有的冷冰冰,还是实现秩序的维护。由此再来看这样的一则故事,“留条违停”中的人性化,还真的有那么美好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不妨做两个假设,一是,如果当时这位车主在挡风玻璃上留下的字条,写得不是10分钟,而是5分钟,当8分钟后,车主看到交警如约贴上的罚单,这事还会有这么好看吗?难道这就不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了吗?再进一步来说,如果司机的留言条上写得是60分钟,交警如果没有等上60分钟,难道这就说明执法的交警没有信任可言了吗? 第二个假设,如果当时这位车主没有留下任何字条,交警来了后,等了8分钟,终于看到车主从医院里出来,并且向交警做了一番解释,那么,交警到底是该贴罚单还是不该贴呢?如果不贴,是否也说明“人与人之间还是有信任的呢”?或许“信任”是有,执法的秩序只怕从此也会乱了。
既然是执法行为,那就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事,不应该是因为车主留个张字条,因为“信任”的关系,就给网开了一面。事实上,法律法规虽然读来冷冰冰,但从内容来看并非死板、冷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专门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由此看来,我更愿意相信,交警对该车主的网开一面,其实是对现行法律规定的严格执行,之所以没贴罚单,是因为这位车主及时到达了现场。当然,个中缘由到底是否如此,尚待当地交警部门更具体的说法,遗憾的是,从这则微博消息来看,这似乎更像是当地交警在试图传递出“人与人之间还是有信任的”温情故事,这显然是与现代执法精神所违背的,正如前述所言,如果将执法沦为人情,很可能陷入一团糟。于此而言,所谓人性执法,并没有看上去的美好。 我倒觉得更适宜展现的人性化是:能否根据执法现场的实际情况,为那些需要临时进出医院者,腾出临时停车处,免去他们担心贴罚单的后顾之忧。(高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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