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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27岁江苏无锡男子邹际独自进入四川黑竹沟景区后音讯全无,家人及景区方面连续搜救17天未果,而后他居然现身拉萨。目前,黑竹沟景区对“主动失联”邹作出罚款1000元并承担搜救费用6.3万元的处理决定。
南方都市报发表阡陌的观点:玩失踪也不是不可以,好歹让家人知道:你是一个人去静静了,好免了这份挂碍。结果邹倒好,瞒着天下人策划实施了一场“主动失联”:从黑竹沟出来后他扔掉了两张手机卡,插上了一张提前准备好的虚拟手机卡,就此踏上了一段“失踪”之旅。黑竹沟被邹的无脑行径带沟里了:非但因营救付出了不菲的成本,还扰乱了景区的正常秩序。所以,黑竹沟的上述诉求已经算宽宥了。邹父表示接受处理并表达对景区的歉意,亦可视为佐证。在一些国家,因违规遇险而产生救援费用,景区可以“滥用国家资源”的名义诉诸法律,赔偿金额非常高昂。对于医院、专业救援机构等非公共资源的支出,按照《民法通则》无因管理的原则,这些机构亦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产生的必要费用。有网友评论“某些驴友,没有驴的体力,却有驴的智商”,话或许刻薄,但确是实情。希望经此一遭,探险爱好者和有司都能更好地明晰各自的权责边界,让主动失联不再发生或即使发生,也不至于进退失据。
小蒋随想::在主张一种权利的同时,不能以侵害另一种权利为代价,这是平衡自由与公平的重要基础,也是法律确保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原则。一些不负责任的驴友的最大问题恰恰是,一方面逞能地玩冒险与刺激,打着自由旗号违规进入景区的未开辟地带;另一方面,将自己以身犯险的高危后果,加添给景区乃至社会,造成巨大的人力与经济搜救开支。本例的当事人邹际玩得更“邪”——在景区主动断绝与所有人的联系。他自己倒是“放空”一切了,却丝毫不顾由此将给家人与社会带来的担忧焦虑与徒劳搜救。这一切后果,是作为一个心智正常、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应当预料到的。正因如此,邹际必须为自身的无脑以及不负责任付出代价。对社会而言,也须警惕类似邹际这种行径可能产生“狼来了”效应。换言之,尽管一些人玩得过火,有关方面却不能怀有这种人“活该”的心理,对回应呼救、全力搜救放松要求。社会可以对一些人事后严肃追责,但还是不能见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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