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安徽省桐城市招聘9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8-08-10 来源:安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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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桐城市招聘9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安徽省桐城市2015年公开招聘9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安徽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net/ahgwy/)外派采编组记者为大家整理汇总相关的招聘信息。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15年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90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表)。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6月8日起同时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crsj.gov.cn/)、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qldbz.gov.cn/)、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从2015年桐城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2名,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19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对不能参加医学类执业资格考试的毕业生,不予报考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的医疗卫生类岗位;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测试)、考察、体检、择优选岗、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www.aqpta.com)。

        1、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8:00至6月23日17:00(假期正常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流程

        (1)登录报名

        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后,点击右侧“业务系统登录”中“网上报名”进行报名,选择相应的报名项目。

        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24日12:00前可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6月24日17:00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6日8:00—12: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25日16:00前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指定银行为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于2015年7月13日下午15:00-17:30,到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办公室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名截止后,确认各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将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作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对于特别紧缺的基层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代码2015032-2015034)放宽到2:1,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市委党校岗位(代码2015001——2015003)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放宽到2:1。所报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7月10日18:00后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登录报名后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桐城市。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7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1)市委党校讲师和综合类岗位(2015001———2015032):《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各100分。《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内容为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计算机知识(主要是日常办公所涉及的word、excel、网络常识)、综合常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材料作文。笔试成绩是将两门课成绩各按50%折算为百分制。

        (2)医疗卫生类岗位:

        ①西医临床类岗位(代码2015033——2015045):《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解剖学、生理学、诊断学、药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分值100分。

        ②中医类或针灸推拿岗位(代码2015046——2015051):《中医基础医学》,主要内容为: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中医诊断学、中医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治疗学、针法灸法学。分值100分。

        (3)广电台节目主持人岗位(代码2015052、2015053):《播音主持专业知识》,主要内容:播音主持专业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教材。

        3、加分说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5年7月1日下午(15:00——17:30),携带相关证明到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办公室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百分制)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三)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市委党校、综合类和卫生类岗位(代码2015001——-2015051)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广电台播音主持人岗位(代码2015052、2015053)按1:2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如实际参加人数不足25人,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为了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最终成绩(百分制含加分)必须达到55分及以上方有资格进入资格复审。

        2、在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各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最终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经网上公布后,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专业测试)

        1、面试(专业测试)内容:

        (1)市委党校岗位(岗位代码2015001——2015003):面试采取试讲的方法进行,面试人选提前封闭3个小时备课,讲课时间为30分钟,要求制作课件,电脑(单机无网络)由面试方提供。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学技巧能力、课件制作能力、普通话水平、个人形象及仪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不得随带参考资料。

        (2)综合类岗位和医疗卫生类岗位(2015004—201505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言语表达、综合素质、爱岗意识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广电台节目主持人岗位(代码2015052、2015053):专业测试采用试镜的方式进行(自备服装并自行化妆)。试镜内容包括播音试镜和主持试镜(各占50分)。播音试镜:在演播室,按照规定的稿件内容进行电视新闻播音,录制成电视画面,根据镜头表现和效果计分。主持试镜:在演播室,按照规定的节目内容进行电视节目主持,录制成电视画面,根据镜头表现和效果计分。满分100分。

        2、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3、面试(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若面试(专业测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

        (五)合成成绩

        1、市委党校、综合类和卫生类岗位(代码2015001——2015051)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0.6+面试成绩*0.4,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广电台节目主持人岗位(代码2015052、2015053)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30%与专业测试成绩7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0.3+专业测试成绩*0.7,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与体检

        1、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数,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以下优先原则依次确定(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参照此规定执行):

        (1)市委党校和综合类岗位(岗位代码2015001———2015032):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的,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

        (2)卫生类岗位(岗位代码2015033——2015051):总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的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的依次优先。

        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考察的规定,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不合格者,根据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意见,区别不同情况应安排考生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对非当日或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择优选岗

        1、市卫计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2015032、2015033、2015034)按照统一考试、择优选岗的原则进行。

        2、选岗方法:选岗前须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报考同一岗位拟聘人选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明确聘用人员具体单位。一次择岗到位,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结合考察、体检、择岗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聘用等手续。

        2、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跟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

        2015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件后办理聘用手续,至2015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报考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含自愿放弃选岗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处理),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有关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平台技术咨询:0556—5347150(安庆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电话:0556-6134001(桐城市监察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桐城市2015年事业 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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