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haixia51.com--历年真题】
常识作为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的必考科目,近几年引起了广大考生的关注。很多考生都会感觉这门课目是标准的“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无规可循。原因在于常识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可谓需要大家“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从
历年真题来看,涉及到法律、哲学、政治、经济、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历史地理等知识。在这庞大的体系下到底考什么,实难把握,所以就出现了“常识基本靠蒙”的说法,但这蒙也得讲究技巧,技巧到底有什么?在此就为广大考生提供两个蒙分技巧。
一、关键词法
关键词法是指我们可以通过提取题干关键词,来解答题目,具体步骤为:第一步先提取关键词;第二步在选项当中寻找体现“关键词”的答案。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为指导,不断探索和回答中国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体现出:
A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发展的结果
B 马克思主义是成熟的理论
C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D 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解决中国发展问题的办法
以此题为例,先读题干提取关键词,关键词为两个,一个是“马克思主义”、另外一个是“中国发展”。而且题干就论述了两者的关系,那么正确选项也必定是反映两者关系,即D 选项“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解决中国发展问题的办法。”而其他选项则只提到了其中马克思主义这一个关键词。
温家宝总理曾说:“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这句话体现了认识哲学道理是。
A、人民群众在实践中的认识的重要性
B、间接经验不重要
C、人们的认识来源于实践
D、感性认识高于理性认识
再看此题,温总理这句话的关键词在“草野”,而草野是指朝堂之下的民间,指代人民群众,强调了人民群众的作用。而有关键词“草野”的是A选项“人民群众在实践中的认识的重要性”。
二、情形假定法
情形假定法是指题干中出现了一些看似与题目“毫不相干”的情形假定信息,我们利用这些信息可以推出题目答案。
李某与赖某离婚前一天,家中的围墙倒塌压伤路人林某,李婚后在外出打工,与家人没有联系,林出院后找到赖某要求赔偿、赖以房屋现归李某所有,且两人已经离婚拒绝赔偿。
A、赖不应赔偿
B、李应全部偿付
C、赖应赔偿
D、李不应赔偿
以此题为例,读取题干信息,题干主要描述了家中围墙倒伤人事件,问题为谁该负责的问题。但如果不知悉法律规定,略读到此的话,很多同学可能选不对,其实这道题目我们可以运用我们的情形假定法,即第一句“李某与赖某离婚前一天”,“离婚前”这个信息看似跟我们的墙体倒塌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但为什么出题人会描述这个情形呢。
我们知道一套试卷的容量是有限的,客观题要做到准确且精炼不会长篇累牍的讲故事,必然每一句话都是出题人精心设计好的,故“离婚前”必然有用。从日常经验来看,离婚后赖某跟房子的确没有关系,不用负责,但伤人却在离婚前,其实这个细节就提醒大家,赖某应该负责。这跟我们婚姻法上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相吻合的。
甲结婚后一年父亲病故,她和母亲、弟弟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后其母亲得病,生活拮据,她便想将继承的财产送给母亲,为此她必须。
A、征得其母亲同意
B、征得其丈夫同意
C、征得其弟弟同意
D、无须征得任何人同意
再看此题,读取题干,题干主旨为甲继承财产后想将财产赠送给母亲,问题是她必须得到哪个人的同意。这个题目我们也可以运用我们的情形假定法,题目上来假定的情形是“甲结婚后”,其实我们通过日常生活经验可知,结婚与否跟继承权是没什么关系的,但出题人却给我们假定了一个“甲结婚后”,必然选项跟这个情形是有关系的,而结婚的一个必然结果是配偶的产生,故经过配偶的同意。即B选项“征得其丈夫同意”,这个答案跟我们婚姻继承法上的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非另有约定。
以上两个方法,关键词法和情形假定法在我们不知道知识点的情况下是可以运用的,但这两种方法的运用需要我们一点言语理解的技巧,能够读出题干中的关键词和中心意思,能够辨认假设情形。当然,若想在公考及事业单位考试路上一举夺魁,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努力夯实基础知识,注重日常的积累,而我们的答题技巧则会给大家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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