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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要求,学院按程序已完成招录人员笔试考试,现就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学院招录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布笔试考试成绩的应聘者(名单附表),均可参加面试。
详情请查看:http://www.xjrs.gov.cn/zwgk/tzgg/201511/t8a4ac7025061fae60150ea9c13a02815.html
姓 名
考试类型
志愿
性别
民族
准考证
学历
阿布都克力木·阿吉
经学院
1005
男
维吾尔族
20150004001
本科
克比尔·依米提
经学院
1001
男
维吾尔族
20150004002
硕士
艾力亚斯·阿不力米提
经学院
1004
男
维吾尔族
20150004003
博士
依卜拉音·阿布拉
经学院
1006
男
维吾尔族
20150004004
本科
阿不都外力·买买提
经学院
1006
男
维吾尔族
20150004005
本科
阿迪力·阿不都哈力克
经学院
1005
男
维吾尔族
20150004006
本科
叶克亚·阿吉买买提
经学院
1004
男
维吾尔族
20150004007
本科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
1、时间: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始、下午3:30(北京时间)开始。
2、地点: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
3、考试要求:面试使用维吾尔语答题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部分)的方式,试讲参考教材于11月10日上午10:30至下午5:30(北京时间)发给应聘者(地点:新疆伊斯兰经教学院)。面试当天,试讲前30分钟将试题发给应聘者,应聘者在20分钟内完成试讲。
三、所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笔试准考证、及1寸照片3张。
四、面试注意事项 :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面试。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逾期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监督: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纪检监察室副调研员 杨国华
监督电话:0991-2666203、2666200
联系电话:经学院办公室 0991-2578250
本文来源:https://www.haixia51.com/ms/392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