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haixia51.com--重要资讯】
国家公务员理应当好禁烟“带头大哥”
国家公务员网(www.gjgwy.net)外派采编组记者昨日采访获悉,《珠海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目前已完成第四轮修改,其中有不少创新举措。而对于违反禁烟条例的公务员,除了依照条例相关处罚措施给予处罚外,还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分。若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难看出,虽然同样是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但与其他的类似禁令相比,珠海的这个首部禁烟条例送审稿有一个显著的亮点,那就是对违反禁烟条例的公务员将“罪加一等”,除了依照条例相关处罚措施给予处罚外,还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处分。
有人或会认为,公务员也是人,吸烟与否纯属个人爱好,公共场所禁烟也应一视同仁,其实不然。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其自身的信用状况如何,直接决定着社会信用建设的成败。既然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是政府制定的一项公共规则,那么,政府工作人员首先就要体现出对这个制度规定的敬畏和遵守,不仅要率先做到,而且还要比普通民众做得更好,这样才有利于培养公众的规则意识。所谓“其身不正,何以令天下?”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进一步讲,公务员作为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政府部门的形象,公众对这个群体有着更高的道德评价标准,因而,对公务员的私德、私行的要求要高于普通人,这也是从严治吏的必然。公务员在公共场所带头禁烟,不仅有利于其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同时也更加符合公众的期待。
由此来看,禁止公务员在公共场所吸烟,违者将面临重处重罚,这绝不是小题大做,而是事关公共环境、公众健康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务实之举。所以在这件事情上,各级公务员不仅要做制度的倡导者,更应该将自己视为制度约束的对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以身作则,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当好“带头大哥”,为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起到表率作用。
本文来源:https://www.haixia51.com/news/12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