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haixia51.com--重要资讯】
求是精选:慎防国家公务员“混日子”变成“混职级”
县级以下机关国家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正式实施,标志着一段时间以来关于基层公务员制度改革的落锤定音。该制度设计的出发点非常明确,就是通过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调整的通道,打破长期以来基层公务员队伍发展空间小、上升渠道窄、收入待遇低等困境,提升他们的工作效能。
有统计显示,中国的公务员从科员升迁至县处级干部的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为厅局级的比例更低至1%。这意味着,在整个公务员职务序列中,绝大多数人辛辛苦苦干一辈子也没有机会升职,只能在办事员和科员两个级别上退休,而在工资待遇与职务高低紧密捆绑的制度安排下,他们的收入也难有实质性提高。
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国家公务员队伍中出现工作懈怠没热情、履职不勤熬日子等现象也就不足为奇。更为关键的是,这无助于充分发挥基层公务员在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从这一点来看,职务与职级并行无疑是一项好制度,绝大多数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从中受益。制度就职级晋升的基本条件作了详细规定,主要为任职年限与岗位考核两方面。在年限上,如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在考核上,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就制度有效执行来说,任职年限是很好操作的,估计也不会出现什么纰漏。但就考核来说,标准还不够不明确、难操作,人为因素多,以往的考核常常是形式大于实质,“优秀”大家轮流当。这样的制度“软约束”环境,意味着在职级晋升通道打开后,可能出现人人升迁的“大锅饭”局面,公务员则会选择从以往的“混日子”变为“混职级”。这显然不符合制度改革的初衷。
从问题倒逼改革的思维看,要解决基层公务员队伍的各种问题,仅仅将职级与职务并行还是不够的,需要其他制度支持。比如,现行公务员的工资结构中,基本工资所占比重低,约为23%-30%,如果职级晋升后收入增加仅限于这部分,那么所产生的作用也非常有限。这还涉及到财政资源的配置,因为职级晋升意味着大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公务员工资增加要兑现,对那些财政本就捉襟见肘的地方政府来说,在养老金并轨之后,这可能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对此,上级或中央的转移支付就是非常必要的。
当然,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要释放相当的红利,还必须形成制度合力,有并行的、匹配的考核制度改革。如果以往国家公务员对考核标准、程序、结果都不太在乎,因为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没有关联,那么职级与职务并行制度的实施,则建立了两者之间的密切联系,并可能成为推进考核制度完善的力量。具体来说,这要求进一步健全考核标准,实现考核的制度化、程序化;特别是要实现公开化、透明化,将服务对象也就是群众的参与和评价纳入考核体系,推动闭门考核逐步走向开门考核。
本文来源:https://www.haixia51.com/news/1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