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haixia51.com--每日时政】
当前我国新录用公务员依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应权利,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应当在试用期满后三十日内进行,遇有不可抗力无法按期考核的,应当在相应情形消除之后的三十日内进行。
真要细究起来,我国在上古时代,就已经开始公务员试用了,司马迁在《史记》中追叙唐尧治理天下时,有这样两处小细节,一是四岳建议委派鲧治理洪水,尧不放心,四岳说:“异哉,试不可用而已”;二是四岳建议尧把帝位传给舜,尧说:“吾其试哉”。这两个“试”,都是我们现在说的“试用”。
一定程度上,试用的结果也是能者上岗,庸者退下。鲧没干好,“故放退也”;舜在与五典、百官、四门以及“摄行天子之政”等相关的多个岗位试用,皆有成绩,最终被确定为接班人。
就是那些考中的进士,也不像有些戏中说的,一考中就授予官职。唐代的刘禹锡,贞观九年(公元793年)登第,两年后又通过吏部试,才授从九品下的司经局太子校书郎。还有白居易,尽管一家人都在官场上混:父亲白季庚历任彭城县令、徐州别驾,叔父白季康当过溧水县令,大哥白幼文做过浮梁主簿等,白居易自己也是两年后才通过吏部试,授正九品秘书省校书郎。
“招干”考试就更不用说了,就拿宋代为例吧,那些过五关斩六将,有幸考上来的准官吏,也都是从“习学公事”的“实习吏”做起的,等到补上缺额,才能算是端上铁饭碗,成为“正额吏”了。若是三年“习学”仍不合格,卷铺盖走人。
清代的康有为,在发动“公车上书”那年,就是工部一个见习生,有的辞书上说他当年就授工部主事了,但未就职。其实这是不符合史实的,康有为那个职,只是一个主事官阶,要想真正做到实职,还要等到满一定期限后补缺。我们从康有为自编年谱中可以看到,尽管他分发工部后参加了朝考,但仍以工部见习官员的身份求本部堂官代为递上奏给皇帝的万言书。
当然,实习官员也是有一定权力的,比如光绪帝看到康有为上的“以京城街道芜秽,请修街道”的附片后,“交工部会同八旗及顺天府街道厅会议”,康有为也参加了这个会,但由于工部堂官李文田压制他,最终令他拂袖而去,炒了工部的鱿鱼,编印他的《中外纪闻》去了。
不过,尽管是见习生,工作大多也是非常认真做的,而且会非常主动。我们翻一下段光清的《镜湖自撰年谱》,也能看到这方面的内容。作者段光清以举人身份参加了道光二十四年的大挑,以一等知县分发浙江试用,他不但到杭州后连“每夜自提灯笼,步行街道”这样的事都做,就是在去杭州的路上,寄住在老乡湖州知府罗澹村的知府衙门时,都没忘“澹村或亲问案,余必自旁观之”。可见那时实习生的费力与用心。
虽然现代公务员试用制度和古代并不完全相同,但对个人进行工作适合度和能力大小,态度是否认真等考察则是不变的。公务员考试网也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即使在成功上岸后,也不要在工作中懈怠放松,而是以更高热情投入到考试中。
公考的秘密,扫一扫全知道!
本文来源:https://www.haixia51.com/news/21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