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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招公务员 残疾人适度优先:
5月15日是全国助残日。香港立法会就聘用残疾人士为公务员”展开讨论,公务员事务局表示,香港残疾公务员人数维持在公务员总数的2%左右。截至2010年3月31日,香港残疾公务员人数约为3316人。“政府作为香港最大的雇主,应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合适的职位。”
“政府应尽可能安排残疾人”
昨日的立法会上,公务员事务局提交的文件显示,自2006年至2010年的五年内,香港残疾公务员人数维持在公务员总数的2%左右。截至2010年3月31日,残疾公务员人数约为3316人。
按残疾类别分,截至去年3月在职的3316名残疾公务员中,属肢体伤残类别比例最高,达1768人;其次为视觉受损465人;器官残障455人;精神病康复者300人;听觉受损295人;弱智20人;还有13人属自闭症、语言障碍和特殊学习困难等。
“政府作为香港最大的雇主,充分明白带头聘用残疾人士的重要性。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合适的职位。”公务员事务局表示,政府招聘残疾人公务员的目的,在于协助残疾人士恢复就业能力,使他们在工商界或政府部门受雇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从而让残疾人可以融入社会。
公务员事务局强调,为保障残疾人在应聘公务员时可与其他健全应征者竞争,政府招聘时把残疾人与其他申请人同等看待,但如果招聘部门认为适合雇用,残疾申请人会获得适度优先录用机会,“符合公务员职位基本入职条件的残疾应征者,无须再经筛选,便会直接获邀参加遴选面试。”为方便残疾人参加公务员考试,招聘部门更会向该应征者查询所需要的协助或设施,以方便其参加考试或面试。
为残疾公务员工作提供便利
据了解,为帮助残疾公务员开展工作,港府还提供不同形式的在职协助,包括改装工作间或办公室设施,适当调整工作模式或工作时间表,以及提供适当器材等。公务员事务局表示,自1996年起政府设立一个中央基金,为残疾人员购置有助其执行职务的辅助器材,包括装有点字显示器的电脑、电话扩音器、扫描器及放大装置等。基金至今共发放了约390万港元。公务员事务局更强调,在公务员晋升选拔工作中,残疾人员会与其他人员按相同的甄选准则获得考虑。
为协助更多残疾人任职政府机构,港府通过由社会福利署举办的“阳光路上”培训计划为15至25岁的残疾人士提供在职培训。参加计划的残疾青少年会得到在职工作指导,包括180小时的就业培训、三个月的就业见习、三个月的在职试用,以及六个月的就业后跟进服务。截至今年3月31日,共有逾170名计划参加者在多个政府部门就业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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