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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场考试,29岁的田某某和“90后”孔某某、梁某、王某四人“走”到了一起,6月3日上午,他们一起出现在了无锡崇安法院法庭的被告席上。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崇安法院当天对田某某等四人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考场上 来了四位“不速客”
2012年11月25日,是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下简称“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日子。当天一早,在无锡市崇安区和北塘区两个学校的考场内,混杂在熙熙攘攘的考生人群中,走进了四位“不速客”。
当天早上,就读于盐城某学院大四年级的22岁河南小伙子孔某某手持准考证,走进了国家公务员考试设在无锡市崇安区的一所中学的考场。平时品学兼优的他,此时看起来却显得十分没有信心,甚至有些惊恐。在旁人看来,王某某的反映也许也算正常,毕竟面对的是国家公务员考试。但实际上,王某某却有着自己的“苦衷”。
当天早上和孔某某一起进入该学校考场的还有23岁的建湖小伙王某,虽然前一天他们是一起从盐城坐车到无锡的,并入住了同一家酒店的同一个房间,但此时他俩却装的形同陌路。更蹊跷的是,王某所持的准考证并不是自己的,而是打印的田某某的准考证。而跟其他考生不一样的是,王某进入学校后,直接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躲藏了起来。
同一时间,手持自己准考证的田某某走进了国家公务员考试设在无锡市北塘区一所学校的考场,和他一起混进学校的还有此前一同从盐城坐车到无锡并住宿在一起的23岁建湖小伙梁某。和王某进入学校后一样,梁某也立即在学校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躲藏了起来。
和这四位“不速客”一起来到两个考场学校的,还有两台数码相机,而在考试开始前,这两台相机一直被藏在学校的厕所内。随着考试铃声响起,四位“不速客”分别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本想“双保险” 最后全被抓
“老师,我肚子痛,要上厕所……”在无锡市崇安区的这所中学考场内,负责监考的徐老师正在发试卷,已经拿到试卷的孔某某不顾考场纪律,在翻阅了试卷后突然提出要上厕所。负责监考的陈老师上前劝阻,称按规定当时考生不能离开考场,可以等巡考老师来了后再陪同出去。但孔某某表示自己肚子很痛,一定要上厕所,并直接往外冲。
没有拦住孔某某的陈老师立即觉得这个考生十分怪异,于是便上前看他的考生信息,却发现他留在桌上的试卷有异常。陈老师立即冲出教室去追孔某某,途中遇上正在巡考的张老师,便立即向其进行了反映。不一会儿,张老师就在男厕所找到了正蹲在厕所里的孔某某,闻讯赶来的该校校长和另一名巡考人员也赶到了男厕所。
面对老师的询问,孔某某坚持称自己是因为受不了肚子痛要拉肚子才冲出考场来到厕所的,并且表示自己并没有拿走试卷。就在双方僵持阶段,一头闯进厕所的王某打破了“僵局”。原来,当孔某某从考场带出试卷冲到厕所后,王某就拿走试卷到藏有数码相机的另一个厕所内进行翻拍。而让他没想到的是,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拍完试卷准备还给孔某某时,不想巡考人员都在厕所。见两人十分可疑,巡考人员就把他们带到学校考务办公室,民警随后发现他们藏在身上的从考场偷换出来的试卷。
实际上,当天上午,在田某某考试的学校里,他和梁某也如法炮制的对试卷“狸猫换太子”后进行了翻拍。梁某还回到酒店,把试卷的答案都拿到手了,本想通过对讲机发送给正在考场考试的杨某某,但由于此前计划在传送答案时应由王某负责“望风”,但梁某却一直等不到王某来,只好放弃了利用对讲机向考场内杨某某传送答案的计划。
在原本的计划中,田某某四人分两组以考生的身份进入考场,偷换出试卷翻拍后通过互联网由此前联系大学生“枪手”第一时间做出答案,然后通过对讲机提供给考场内考试的杨某某,杨某某当时携带的是一个只有黄豆粒般大小可以藏在耳内的听筒。为了以防万一,田某某专门设计了这一“双保险”计划。
中午,田某某四人并没有像此前约好的一样同时出现在入住的酒店内,因为孔某某、王某上午就被考场学校控制住了。对此,有了一丝不祥感觉的杨某某缺席了下午的考试,而心存侥幸的田某某却依旧固执的出现在了考场,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原本以为可以和上午一样借口肚子痛上厕所顺便把试卷偷换出考场翻拍,但等他把假试卷替换后不久,就被监考老师当场识破。事后,田某某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于当时粗心写错了考生信息而引起监考老师的怀疑,他哪里知道,上午孔某某和王某某被抓后,他的一举一动早就已经在考场工作人员的密切关注中。
法庭上 昔日骄子痛哭落泪
据警方调查,盐城某学院大四学生杨某某此前是在田某某开设的教学机构教学,同为盐城某学院学生的杨某某报考了国家公务员考试,在得知孔某某、田某某有办法获得考试答案后表示愿意出10万元“购买”答案,见杨某某是孔某某的同学,田某某还主动降价到了8万元“成交”。此后,田某某便和孔某某等人在盐城某学院物色学生做“枪手”,田某某还买来往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模拟卷让“枪手”们练习。在考试前,田某某还从网上购买了假试卷、对讲机等工具,并在考前进行了“演练”。
其实被抓时,示范专业本科的田某某经营的教学机构平均每月的净利润有6000元左右,而此前他也已经考取了一所政法学院的研究生,案发时,他正是一名民商法学研究生二年级学生。而平日里品学兼优的孔某某,原本今年就要毕业。但因为“参加”了这场原本以为只是帮助杨某某考试作弊的考试,田某某和孔某某,这两位昔日的天之骄子,却只能出现在了法院的被告席上。据透露,此前田某某、孔某某曾经也“帮助”过其他考生在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和会计资格证书考试中提供答案,并获取了相应的“报酬”。
6月3日,在崇安法院的法庭上,田某某、孔某某等人数度痛哭落泪,为自己的行为所懊悔。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公开宣判。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jiangsu/)提醒考生需诚信报考,不得有侥幸心理,以免最后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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